《偏類碑別字.十部.南字》引〈周聖母寺造象記〉。
(一)
「」為「南」之異體。南,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,艸木至南方有枝任也。從、聲。」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覃韻》引〈周聖母寺四面像碑〉南作「」,而《偏類碑別字.十部》、《碑別字新編.九畫》亦引此碑,形作「」。蓋「」、「」為「南」形之省訛。、都可視為南之異體字。
(二)
=>「罔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