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正字通.口部》。
「」為「唾」之異體。「唾」之篆文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口部》作「」,段注本作「」,皆曰:「口液也。從口聲。」其或體從水作「」。
「」字見《正字通.口部》,曰:「唾,《說文》作『』。」按:該字當是篆文之楷定者,而「唾」則是楷定之變體,今既以形變之「唾」為正,則本形之「」反為其異體也,故可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