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。
《類篇.長部》。
「」為「長」之異體。「長」,《說文解字.長部》篆體作「」,隸變作「」、「長」。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於「長、、、」下云:「古作、、。」《類篇.長部》「長」下曰:「古文作、、。」謂按:「」即篆文「」之隸變,故「」為「長」之異體字無疑。